大連市金融業統計制度(2018年定期報表)
2018-06-01 08:41:34 來源: 大連市統計局(一)為掌握大連市金融業基本情況,為各級政府和業務主管部門制定政策和計劃、進行經濟管理與調控提供依據,依照《310直播統計法》的規定,特制定本統計制度(實施方案)。
(二)本制度的實施范圍:
凡在大連市轄區內,從事金融業務活動的金融業企業,具體包括:
1.銀行業。包括:①中央銀行②商業銀行③其他銀行;
2.證券業。包括:①證券市場管理機構②證券經紀與交易機構(含證券營業部)③證券投資機構④證券分析與咨詢機構;
3.保險業。包括:①人壽保險公司②非人壽保險公司③保險輔助服務機構;
4.其他金融活動單位。包括:①金融信托與管理機構②擔保業③金融租賃機構④財務公司⑤郵政儲蓄機構⑥典當行⑦其他類未列明的金融活動。
(三)報表單位:
1.各類獨立核算的金融企業為一個統計單位;
2.在連各金融企業的總部,以總公司本部為統計單位;
3.在連各金融企業的分部,以省、市分行、分公司為統計單位;
4.在連各證券期貨交易營業部為產業活動統計單位;
5.其他報送單位。
(四)年報時須報送本單位系統內年報表及決算資料。
(五)本制度實行全國和大連市統一的統計分類標準和統一編碼,各單位須嚴格貫徹執行。
(六)各單位必須按照規定及時、準確、真實地報送統計資料,不得虛報、瞞報、拒報、遲報,不得偽造、篡改。
(七)本制度由大連市統計局負責解釋。
附件:大連市金融業統計制度(2018年定期報表).doc